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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顶呱呱分享公司注册股权出资的3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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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14: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成立之初,创始股东之间必须要商定好出资多少,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等等重大事项。因为很多时候,如果没有规则束缚,股东之间只会为了利益消耗掉公司的财产和活力,最后解散。在这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公司注册股权出资的问题,其中的限制是什么?还不清楚今天就跟着重庆顶呱呱公司注册(http://cq.dgg.net/)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
  
  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
  
  第二种,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严格限制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详情如下:
  
  1、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第三种,股权出资的缴纳办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权作为非货币财产转让时的两种情况:
  
  1、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2、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如在公司注册服务及其它工商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咨询重庆顶呱呱公司注册服务。顶呱呱有多年工商代理服务经验,帮助数万客户解决公司注册等各种疑难问题,咨询电话:17318410283或023-8682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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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cq.dgg.net/2018/list_news_0820/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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