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enchihe 于 2017-10-23 09:02 编辑
二十一、营销费用 这几天在编制预算,看到营销费用,想起俩营销费用的故事。 1.营销舞弊,骗贵重资产 1)中奖人名字类似 某年某楼盘公开预售,准备采购两台海尔电视(8000/台),供应商为当地策划公司,约定如果抽不出电视可退。(国美、苏宁和家乐福不合作这事,太少)。 只要客户定金满5万就可参与抽奖,方式是不透明的盒子中随机抽,奖票就是一张纸,连用圆球包裹都没有;大奖由主持人(员工)随机放。 审计新到公司,反对抽奖方式,但无效,往期均采用该方式。 审计现场监督,未发现问题,中奖人为刘洪兵,当地人;另一台退回供应商。 一月后,作为常规审计到该项目进行审计,发现退电视的收货人签名为刘洪军;再查刘洪兵的预收款已退,但电视未退回。 再查电视采购价格,无异常;再查往期抽奖,也无异常。 哎,无证据,还是汇报给了老板娘,老板娘未回复什么意见。三月后,人资经理牵头修正了如下几个规定:营销费用审批制度中限额授权给不同人、零星采购制度授权、赠品发放制度中加入在一定条件下赠品回收和折现条款。 2)地址一样 三年后再家装公司又出现了类似事情。 家装公司新成立了专业的活动策划部,部门经理李**为公司从深圳某公司挖过来的,GY人。 在重大活动中有一个“非常6+1”的砸金蛋环节,而金蛋里面装什么都是有策划部来弄和摆放在舞台上。 某段时间苹果5S刚上市,家装公司在中秋酬宾活动中也抽5S,只要定金在1000就可以抽。 春节前,审计部对家装集团进行例行审计,侧重盈利方面,便于年底分红。 在看中秋活动中奖名单时有如下发现: 1) LPS中奖人为李*,身份证地址为GY市**园小区****号 2) ZY中奖人为张*,身份证地址为GY市**园小区****号 7个分公司,有2个中奖人为GY市的这个地址。 经理解,策划部经理李**的父母可能住在这个小区。 于是让家装人事部打电话回访,话术如下:“我是某家装公司人力资源部,现在公司准备对优秀员工送温暖活动,将送油到家,并请问您是李**的母亲张*吗?您是住***地方吗?” 接通后,对方痛快的答应说是。OK,录音结束。 于是退款、罚款、卖手机、走人。 2.营销不尽职(或者还有其他?) 家装公司喜欢在公交车上投广告,包括车身、车载电视、车载屏幕和把手、椅背广告位。 这家家装公司常年投资6条公交线路上,费用每年大概上浮5%,这年费用约90万元。 每年报送总部的资料很齐全,包括了对方的后台数据和我公司人员观察记录。 某次审计人员要去家装公司仓库盘点,由于公司车辆全部出去了,只好和采购经理坐公交去,正好那辆公交车上的车载电视在播放装饰公司的广告,我就顺便掏出手机记录了播放间隔和播放时长。 盘点后,第二天一早就去行政部拿合同看,一看不对,约定的播放间隔是10分钟一次,视频由家装公司提供,限制30S;而我记录的间隔是15分钟。 于是马上记录下合同约定的主要参数,派一名同事去公交总站根据车牌号去数其中一路车的出车数;我去坐剩下的几辆车看视频播放频次、看椅背广告、看把手内容;下午骑着电单车跟踪几辆车看背后车载屏幕的播放频次。 发现出车数量不对、车载屏幕频次不对、某一路车也不是合同约定的异形把手,而是平常的四方把手。 再通过我上家公司的同事问参考价格(他们就是另一个市做公交广告的公司),同事给的参考答案为车身广告贵20%左右,因为那几路车走的是开发区,而不是市中心;异形把手价格贵30%,椅背价格和电视价格正常水平。 于是家装公司重新谈判,1)在金9银10中免费补偿半个月的广告位;2)明年同时段合同约为80万元。 还不满意?因素太多,董事长同意那就这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