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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9 16: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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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东队队员王汝恒和吴楠有一段相似的经历,只是时间上更短一些。在他没打球的这个赛季里,山东俱乐部从黄金变成了高速,也正是这个变动,让体育局为王汝恒选择了放行,上赛季他也如愿的加盟了四川队。
当然提到“坐球监”最轰动的当然非巴特尔莫属,2005年9月,巴特尔与北京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巴特尔参加了05-06赛季联赛。赛季结束,巴特尔在当年7月向球队提出前往美国治疗膝伤,然后要到欧洲打球的请求,得到了批准。因此,首钢俱乐部也没有与巴特尔续签合同,也就没有为巴特尔在2006-07赛季在中国篮协注册。但实际上,巴特尔并没有加盟欧洲球队,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能够自由转会所采取的一个方法。根据篮协规定,球员与注册球队合同期满后,该球队依旧在1年的时间内享有对这名球员的优先续约权,只有“熬”过这一年,巴特尔才能真正恢复自由身。大巴用这样的方式换取了自由身,也受到了很大的非议。
辽宁队在球员转会问题上,总会牵连上体育局。“体育局不放人、”“关系转不出去”等等成了被引用得最多的话。以张庆鹏为例,当年若不是体育局给了个“援疆”的说法,想要自由转会基本是不可能的。然而他再度转会新疆时,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和体育局彻底脱离了关系。这也意味着他将来退役之后是无法再回到辽宁获得体育局编制的。
当然脱离辽宁体制的案例也是有的。周琦是个特殊案例。1996年出生的周琦从9岁起开始在阜新篮球学校学习。2008年他入选了辽宁男篮三队,之后又进入到了辽宁青年队。15岁时,他和辽宁队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合同,要求是他必须要为辽宁征战2013年的全运会。和同时期的队友赵继伟出自体校相比,周琦是从阜新篮球学校这样的非体育局编制的单位出来的球员,所以和辽宁体育局不存在从属关系。而当时的体育局为了确保全运会只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周琦当然就有了自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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