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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iwei 2018-12-18 18:15
爪子脸: 陈老师 这部分划转耕地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参考《国土部 发改委 财政部 住房和城建部 农业部 人民银行 林业局 中国银监会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 ...
如是,也可以考虑这部分土地的估值入账。关键是如何确认这些土地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和受益年限。该估值以不出现减值为限。
chenyiwei 2018-12-13 05:21
爪子脸 : 政府将土地确权给了农垦公司,以划拨形式,如果该农垦公司拥有不动产权证,属于法律文件,是否可以认为是依法拥有使用权,但划拨没有使用年限,不进行摊销是否可 ...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2006年修订)》(财政部令第41号)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企业资产管理,但企业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接受划拨的土 ... ...
chenyiwei 2018-12-12 18:24
爪子脸: 求教陈老师,某县成立农垦集团公司,以评估80亿的耕地投资,该农垦集团公司增加了无形资产和实收资本80亿,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但未进行摊销,请问是否符合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非货币出资必须是能以货币估值且依法可以转让的。耕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只有承包权可以依法流转,所以用耕地本身出资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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