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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良良啦7RC 2017-9-4 22:08
版主可以受累看看我的帖子吗?万分感谢!
凿齿 2017-5-9 15:29
这个事,依法处理,与实务上,存在差异。。。按政策办,税会无差异,不用调整。但是,未结算的金额可能不确定,这一点会计要关注,并且尽量按“税务的谨慎性原则”确认,以减少麻烦。尤其是未来确认的金额与当初预提的金额不一致。。。。。但实务中,税务只认发票,你需要与他们争论。。。。所以,对会计而言,如果未来某天来查你账,尚有已扣除的成本未取得发票,你必须要提供足够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你确认的金额是合理的、正确的。
liu8005 2017-5-9 10:21
蓝老师,您好,施工企业,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合同毛利,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中的分包成本,因为没有按期与分包商签认结算,每月采用预提实际发生分包成本的方式进入合同成本,后期再签认和取得分包发票,比如有些2016年度计提的分包成本,2017年才签认和取得发票,而有些分包预提在2017年5月底之前也没签认完或取得发票,那么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对未签认和未取得发票的预提的分包成本需要调减吗?或者主营业务收入和合同毛利需要重新计算调整吗?
凿齿 2016-10-28 13:36
有道理。如果是服务,算价外费用。销售商品,的确不构成。我再去看看你的贴子。
另外,天猫实际上是把积分对应的钱,都支付给你们了或者冲减了你们的应付款吗?
kevinwoo 2016-10-28 13:01
http://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087412&page=1#pid8259806 蓝老师:您好,以上是我发的帖子,我不同意您的回复:我们该开“价外费用”17%的发票给天猫。理由:一、我们在天猫卖的东西是给消费者的,实物是给消费者的,而天猫没收到过我们发的实物;二、价外费用是向购买方额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我们是按商品实际销售价格收款,而没有向任何一方 ... ...
kevinwoo 2016-10-28 13:00
http://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087412&page=1#pid8259806 蓝老师:您好,以上是我发的帖子,我不同意您的回复:我们该开“价外费用”17%的发票给天猫。理由:一、我们在天猫卖的东西是给消费者的,实物是给消费者的,而天猫没收到过我们发的实物;二、价外费用是向购买方额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我们是按商品实际销售价格收款,而没有向任何一方 ... ...
凿齿 2016-8-1 10:31
如果希望把收入做到公司,可以按代销处理,这样全部收入都归公司。相当于按毛利的80%水平支付手续遇。
shanxiyuncheng 2016-8-1 10:05
大侠你好,加盟连锁超市拟上新三板,公司向加盟商提供商品,加盟商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月末,加盟商和公司对毛利润8:2分成。那么,公司确认“加盟商销售”是按全部销售额确认收入?还是按分成后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万分感谢
642658990 2015-9-22 10:03
您好,版主,我有个贴能否泼墨一下,http://bbs.esnai.com/thread-5037551-1-1.html
zzddpp 2015-8-14 00:27
凿齿: 我对此很有兴趣,但是现实上却做不了。
为何?能说说吗?
zzddpp 2015-8-8 23:32
是否愿意在北京一块开会计师事务所?15101078769周
王新CPA 2014-5-24 22:42
蓝敏,你好。我一朋友让我介绍一位老师给他们上二天课,二天课酬大约12000元左右,你有这个意向没有?若有,请把你的手机号给我,我让朋友和你联系!王新:13760313015
学海无涯1314 2014-5-24 19:43
凿齿版主的《手把手教你做优秀税务会计》和《税务稽查与应对》书非常好,受益匪浅,非常谢谢版主的辛苦付出!
jeff0479 2014-4-22 17:20
凿齿版主,您好:请教,有个问题:餐饮企业的免单和内部招待签单是否应视同销售计征营业税,依据是什么? 问题源于这则报道:《纳税评估盯上酒店业:四大风险最受关注》风险一:请客签单、长期包房不计收入 税务人员在对某四星级酒店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该酒店有一些老客户长期包房,相关成本酒店在税前予以列支;二是酒店老板出于经营需要,有时在自己的酒店请客吃饭然后签单,但并不实际付款。对上述两种情况,该酒店财务部门都没有确认为收入,自然也就没有申报纳税。 “老板请客吃饭签单,酒店不仅没有收到钱, ... ...
Fayehuang 2014-4-14 12:07
凿齿版主,求教个问题:A公司的客户B公司为购买一台设备,拉融资公司C签了份三方协议,约定由B支付设备款的10%作为首付款,剩余款项由C支付,A把设备发票全开给了C,C另外向B收取利息和手续费,然后C公司开首付款金额即设备款的10%增值税发票给到B公司。
1.这份协议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可否告知所涉法规,谢谢。
2.开票后,C不打算履行合同支付款项要求退票,A或C可否直接提供上述三方协议给到税局要求开红票通知单?还是另拟一份A与C的合同?
3.C公司可否开设备款10%的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
dongMEW 2014-2-8 17:13
好啊,您那个稽查书啥时候面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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